新敩杯”教师评价技能大赛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5-08



由华东师范大学考试与评价研究院主办、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办公室和上海市教育学会指导、上海市普陀新素养教育服务中心设立的考试与评价研究发展基金资助的“新敩杯”教师评价技能大赛已于421日正式启动。“新敩杯”教师评价技能大赛的相关活动信息如下:


1.活动背景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要求考试命题应注重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强调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察,要有利于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

《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要求全面推进基于核心素养的考试评价,强化考试评价与课程标准、教学的一致性。该方案还要求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增强针对性、丰富类型,优化试题结构,增强试题的探究性、开放性和综合性。

面对上述有关学业评价的要求,教师的作业设计、习题编制及跨学科学习任务设计等评价技能既受到了新挑战,也同时是更新和发展的机遇。


2.活动目标

  • 升级教师职业“芯片”,使评价素养成为新时代教师的“硬核”

  • 促进教师作为评价者的身份认同

  • 发展教师的评价情感与态度

  • 更新教师的评价知识

  • 提升教师的评价技能


3.参赛对象

初中和高中学段理科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的任课教师。参赛者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以学校或教研组为单位的集体或团队。


4.参赛作品

  参赛作品共分为三种类型:

  • 基于真实情境的测评题

  • 基于元认知的数学学习任务

  • 跨学科学习任务

参赛者可以提交上述三种类型的任意一类或多类。各类型作品的命制或设计规范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各类型的作品必须是原创的且须符合以下共同要求和规则: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律法规;符合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遵循国家课程标准。


5.评审与研讨

大赛组委会聘请相关的学科教育专家、教研员、优秀教师和教育测量与评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专家独立评审和集体审议。各类参赛作品的评审标准详见附件4

对获奖的参赛作品,组委会将邀请作品设计者以说题、答辩等形式分享和交流。大赛评审委员也将会对所有参赛作品予以书面反馈。


6.奖项

按作品类型分别设立奖项。每个类型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奖项数设置如下:

奖项

获奖比例

特等奖

5%

一等奖

10%

二等奖

15%

三等奖

20%

优秀奖

10%


附件下载

附件1 基于真实情境的测评题命制规范(含样题).pdf

附件2 基于元认知的数学学习任务设计规范(含样例).pdf

附件2 基于元认知的数学学习任务解答卡样例.pdf

附件3 跨学科学习任务设计规范(含样例).pdf

附件4 参赛作品评审标准.pdf

附件5 知情同意书.pdf

附件6 顾问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组织委员会名单.pdf

附件7 大赛活动具体安排.pdf